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实施。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1月11日举行,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做好计划安排。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社厅函〔2011〕502号
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O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O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二、在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中,新增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体系中的一级翻译(英语)的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的考试工作。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三、请按照《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51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考试考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附件: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 计划 通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1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