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
1)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退休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的还应提交申请人在本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如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登记表;
5)原聘用单位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