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V!H#U*
第一章 总 则 e7h\(`J0lj
2001年到2010年,是广东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期,是经济发展总目标的第二阶段,因此,未来10年是我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nQ!N}5[z'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广东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工业化程度的快速提高,高新产业比例的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经济全球化对广东经济社会的影响,要求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含量和集约化水平,积极而有效的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的要求,编制《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c=d;+
本规划计算基准年为2000年,规划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至2005年,第二阶段至2010年。 F@Pem
规划的适用范围为本省所辖行政区域。 <Ak: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