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中4.2地区等级划分规定: HA"dw2|
输气管道通过的地区,应按沿线居民户数和(或)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地区等级,并依据地区等级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_I|wp<R
1 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长度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为四个等级。在农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计算。 |_[mb(<|
1) 一级地区:户数在15户或以下的区段; -3_kS/
2) 二级地区:户数在15户以上、100户以下的区段;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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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级地区:户数在100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人口稠密区; TJsT .DWW~
4) 四级地区:系指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区段。 <)n
2 当划分地区等级边界线时,边界线距最近一幢建筑物外边缘应大于或等于200m。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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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一、二级地区内的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应按三级地区选取设计系数。 cB<0~&
4 当一个地区的发展规划,足以改变该地区的现有等级时,应按发展规划划分地区等级。 ~T4=Id